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(198)(1982年6月14日)
作者:作者:魏廷朝
主題類別:信札
材質:紙質
年代:1982
尺寸:長:17.8 x 寬:25.5 x 高:0.034 (cm)
重量:0.008kg
取得方式:捐贈
藏品來源:魏新奇、魏筠
登錄號:20230010292
藏品描述:1.魏廷朝1982年6月14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(198),包含信封及信箋,部分內容如下:
慶:上週四收到六月七日的信。編號128。廷昱的財政情況顯然很窘,他家變成兒童樂園,恐怕也得增加不少開銷。看樣子小奇去埔心,應該帶些禮物才好。筠兒個性開朗,適應能力必強,不用我們費太多的心,倒是小奇乍晴乍雨,值得多加留意。前天自行測定視力,左眼仍為0.05,右眼進步到0.07。最近專門在左眼上花功夫,蒙著右眼訓練(未閉眼),想不到有意栽花花不發,無心插柳柳成蔭,兩眼差距更大了!除了下象棋和接見之外,盡量不戴眼鏡;現在戴眼鏡反而感到不對勁呢!
2.魏廷朝(1936-1999),出生於桃園,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,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、國文老師姚錦的課,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。後考取成功中學,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,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。畢業及退伍後,於1961-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。1963年因與謝聰敏、彭明敏撰《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》,被捕入獄,被判有期徒刑8年,後減刑為4年,於1968年出獄。1971年魏廷朝、謝聰敏、李敖被捕,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,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,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,於1976年出獄。1979年魏廷朝出任《美麗島》雜誌執行編輯,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,再次被捕入獄,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。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。
參考資料:
張慶惠,《賭鬼的後代:魏廷朝回憶錄》,臺北:前衛出版社,2017。